黔财农〔2024〕51号 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4〕51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4年市级奖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黔江农业农村委文〔2024〕166号)的批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60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市级财政衔接资金6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4年7月30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绩效目标 |
备注 |
合计 |
60 |
|
|
| |
1 |
黔江区白石镇2024年泡椒生产加工+辣椒种植基地一体化项目 |
60 |
渝财农〔2024〕56号中安排60万元 |
通过该项目实施,能直接带动全镇300余户农户或经营主体通过参与辣椒种植、生猪、肉牛养殖和蚕桑产业,增加农村居民收入。采取扶持大户和经营主体的方式,能间接带动辖区80余人剩余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务工增收。通过建立“企业+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8个村(社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5万元以上。 |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直达资金)60万元 |
1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白石镇泡椒生产加工+辣椒种植基地一体化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张家田,17723822138 | ||||
主管部门 |
区农业农村委 |
实施单位 |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24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0 | ||||||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60 | ||||||
其他资金 |
180 | ||||||
总 |
年度目标 | ||||||
目标1:2024年11月底前完成资金使用方案审批,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成辣椒产业示范基地 |
≥1500亩 | ||||
建设生产泡椒制品厂房 |
≥3000平方米 | ||||||
购进泡椒生产设备 |
≥1套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辣椒基地投入成本 |
800元/亩 | |||||
辣椒种子成本 |
70元/包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生产泡椒制品 |
500吨/年 | ||||
集体经济增收 |
5万元/年 | ||||||
社会效益 |
带动农户参与种植或土地租赁增收 |
≥300户 | |||||
带动务工增收 |
≥80人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建设后泡椒加工厂使用年限 |
≥10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95% | ||||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