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黔江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在黔江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区人民政府提交了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根据相关要求,报告公开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区国有资产由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类组成。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资产负债情况。2021年末,区属国有全资及控股、参股企业共计79户,较上年净增加15户(新设及新纳入统计范围18户、注销3户),其中:全资企业47户、控股企业16户、参股企业16户。纳入本次报告统计范围的企业共计48户(总户数中剔除未开展经营业务的15户、按会计准则不应纳入合并报表的16户),资产总额731.4亿元,同比增长19%;负债总额412.6亿元,同比增长10.8%;所有者权益318.8亿元,同比增长31.3%;资产负债率56.4%,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
2.收入及利润情况。48户企业全年实现收入总额36.5亿元,同比增长27.7%。实现利润总额3.9亿元,同比增长107.8%。实现净利润2.4亿元,同比增长34%。
3.国有资本投向情况。48户企业年末国有资本总量315.3亿元。按投入产业分:第一产业2.1亿元,占比0.7%;第二产业23.1亿元,占比7.2%;第三产业290.1亿元,占比92.1%。按投入行业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187.5亿元、农林水利交通6.9亿元、现代服务108亿元、建筑业1.5亿元、制造业4.6亿元、房地产业-1.5亿元、类金融8.3亿元。
4.区属国企资产处置情况。盛黔污水处理厂资产转让收益646万元,新城污水处理厂转让收益5172万元。国汇公司资产处置收益17万元,鸿业集团资产处置收益968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资产负债情况。区属国有金融企业1家,即重庆市鸿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业担保公司”)。作为鸿业集团下属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截至2021年底,公司资产总额3.7亿元;负债总额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亿元;资产负债率28.5%。
2.经营情况。一是收入利润情况。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99.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同比增长19%;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9万元,同比增长28%。二是代偿债权情况。2021年发生代偿金额473.4万元,代偿率4%。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总体情况。2021年末,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31.1亿元、负债21.8亿元、净资产209.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15.9亿元、负债11.8亿元、净资产104.1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5.2亿元、负债10亿元、净资产105.2亿元。
2.资产构成情况。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23亿元,占9.9%;固定资产21.7亿元,占9.4%;在建工程13.7亿元,占5.9%;公共基础设施170.7亿元,占73.9%;政府储备物资等其他资产2亿元,占0.9%。
3.资产配置情况。2021年,我区新增固定资产3.1亿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7亿元,通用设备0.7亿元,专用设备0.6亿元,其他资产0.1亿元。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2.7亿元,占86.8%;调拨0.2亿元,占6.5%;其他方式新增0.2亿元,占6.7%。
4.资产处置情况。2021年,我区处置资产总额0.6亿元。其中,出售、出让、转让0.1亿元,无偿调拨(划转)0.3亿元,报废报损0.2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涉及国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和国有森林资源。
1.国有土地资源情况。全区国有土地资源总面积13209.3公顷,其中:林地面积6667.1公顷,占比50.5%;城镇建设用地面积2746.8公顷,占比20.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282.6公顷,占比17.3%;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116.2公顷,占比8.4%;耕地、湿地、草地、园地及其他国有土地面积396.6公顷,占比3%。
2.矿产资源情况。全区各类矿山有17个,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8个,占比47%;萤石(普通)、重晶石矿山6个,占比35.3%;水泥用灰岩、饰面用灰岩、石英沙岩矿共3个,占比17.7%。
3.国有森林资源情况。全区国有森林6399.6公顷,森林蓄积480827.8立方米。其中,有林地6191.3公顷,占比96.7%,蓄积467325立方米;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及非林地面积208.3公顷,占比3.3%,蓄积13502.8立方米。
4.水资源情况。2021年,全区降雨量1268.6毫米,较全市平均降雨量少96.4毫米;水资源总量19.6亿立方米,高于全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约1200立方米。
(五)其他重点情况报告
1.国资经营收益上缴情况。一是上缴国资收益9750万元,同比下降11%。二是上缴税费2.5亿元,同比增长46.2%。三是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入库租金2100万元。
2.重大项目投资情况。全年区属国有企业实施项目32个,完成投资4.9亿元。其中:已完工8个,完成投资0.8亿元;在建24个,完成投资4.1亿元。
3.区属国企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2021年根据经营业绩考核核定区属重点国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分别为城投集团34.5万元、鸿业集团34.1万元、文旅集团28.9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的成效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一是稳步推进国企改革转型。出台《黔江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总体方案》《黔江区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等国企改革指导性文件,明确国企改革方向。二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督。借助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等力量,发挥监事会作用,督促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强化对企业监督,严防企业廉政风险。三是全力化解遗留问题。建立法院、纪监、公安、国企联合会办制度,落实“一案一班、一案一策”工作机制,清理处置29项重大遗留问题、219件涉诉案件,目前所有遗留问题全部实现应诉尽诉,收回资金2.2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增资工作,鸿业集团向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0.6亿元。二是通过降费、减免租金、免收保证金等方式减轻相关企业资金压力,帮扶企业渡过难关。三是通过部门联动机制,“一案一策”依法催收代偿资金。四是2021年通过授信合作获得重庆银行授信额0.7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修订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管理范围、权限、要件和程序,规范无偿划转、捐赠等六种资产处置方式,要求资产处置收入全额缴入国库。二是开展资产专项清查。对我区党政机关房屋资产、教育系统资产、卫生系统资产、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专项清查,进一步摸清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底细。三是加强资产配置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黔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预算编制标准》,对我区办公设备购置进行审核,确保不发生违规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情况;严格按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审批,确保国有资产处置合法合规。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继续施行资产月报年报制度,定期开展资产全面清查和专项清查,盘活闲置资产和低效资产,发挥资产最大效益。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一是强化基础管理。常态监测耕地、林草、湿地、水资源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人工建(构)筑物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情况,动态更新管理,确保底线不被逾越。二是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水资源管理制度,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实行计划用水,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三条红线’;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合理调控建筑石料所需矿种的开发总量”。三是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益。推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制度。2021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收入9.8亿元。四是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建立全区166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安全监管台账,开展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上年度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黔江区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提出了加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力度等4个方面审议意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
(一)完善机制,加大管理力度。一是建立国有自然资源动态摸底工作机制。按季度收集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实时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增减变化,动态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二是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夯实基础,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构建自然资源“一张图”及管理信息系统。将日常管理中形成的土地供应、土地节约利用、耕地占补平衡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等信息实时叠加在“一张图”上,实现实时变更。二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体系建设。公布了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统一价格体系。三是加大水资源信息化建设。完成全区33家重点监管取水单位水资源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高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四是加强森林保护智能化建设。建设防火瞭望塔3座,高空视频监控12个,智能监控系统4套,实现林内着火点智能识别、报警、自动定位,达到森林防火远程监控。
(三)加强保护,合理开发利用。一是突出规划管控,统筹开发保护。按照国市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好生态、生产和生活的空间关系。二是加大修复力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223.8亩,完成国家下发我区24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开展全区14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10个已关闭煤矿和工程治理矿山的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共计开展巡查排查13次,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提升效能,促进保值增值。一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按市上统一部署,有序推进、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二是落实补充耕地任务。2021年共完成新增耕地后期核定1204亩,完成新增耕地备案1526亩,完成复垦验收530亩,完成备案1984亩,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三是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建立“增存挂钩”机制,实现建设用地增量、存量双控管理。2021年,全区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686亩,闲置土地认定处置501亩,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目标。四是合理安排矿产资源开发。结合我区矿产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合理设置采矿权,科学编制《黔江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融资难度大、成本高。受资产资源质量不优、监管政策收紧,融资渠道进一步收窄,融资成本管控较难,保信用安全压力较大。二是经营主业弱、业绩低。纳入报告的48户企业中,17%企业无主营业务收入,34%企业收入不高;3户公益性企业主要依靠受托代建政府投资项目维持运转、5家公司依靠出租国有资产维持运转。三是经营业绩差,利润少。区属国有企业利润来源主要依靠投资收益、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收益。四是遗留问题多、化解难。绝大部分借款纠纷已胜诉,因债务人可执行资产不足,企业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仍然很大。按规定区属国企为民企使用农发基金提供担保,部分被担保企业经营困难,代偿风险可能会增加。五是资产使用差,利用低。部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归属不明晰、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不高;闲置资产盘活力度不大,变现能力低,未能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资产效益;土地房屋资产经营方式简单,与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还有差距。提高企业国有资产利用效率还需加强。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遗留问题制约公司发展。受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导致存量业务代偿金额较大,催收过程漫长,降低了公司资金流动性。部分客户担保集中度较高,部分企业担保项目反担保措施有敞口,不能完全覆盖贷款本息,一旦发生风险,容易集体爆发。部分金融机构对在保企业抽贷断贷,导致被保企业资金压力大出现经营风险。以物抵债资产占比高,处置难度大,极易触发金融监管指标预警。二是配套政策尚不完善。政策性担保补偿机制尚未健全,未建立政策性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资产家底未全面掌握。部分单位办公用房、单位自行经营管理资产存在未确权、权属不清等问题。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资产长期处于闲置状态,资产利用率不高;部分单位调整资产用途时未及时向主管部门备案,未及时变更产权证信息。三是部分资产遗留问题未解决。部分资产因违规占用、存在产权争议、资料遗失、需自用等原因,未能按规定移交平台公司,不利于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
(四)自然资源管理方面。一是监督管理机制仍有待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涉及自然资源、水务、林业、农业、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但职责边界不清,职能重叠,容易产生管理“真空”或管理“交叉”,可能出现多个部门对同一生态空间做出相互矛盾的管理决策,影响自然资源有效使用。二是管理基础仍有待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存在基础资料搜集难、基础数据不实等问题,各类自然资源属性不同,不同部门管理基础、分类标准不一致,导致统计数据不够准确、资源分布不够清楚、管控力度较弱。三是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有待协调推进。在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和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中,主要侧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和规范,对自然资源开发后的修复治理力度不够;在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中,存在受制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红线等问题。四是资产转化效益有待提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存在土地资源功能错配、空间错配、结构错配等问题,土地资源稀缺与大量存量、闲置问题并存,还存在低效利用土地等情况,挤占了国土空间资源;乱占耕地、违法建设用地等问题依然存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推动国有企业稳步发展。一是守住信用风险底线。坚持全区融资保链“一盘棋”,夯实企业融资主体责任,完善信用风险防范奖惩机制。通过争取国市化债政策支持、处置变现资产资源、提升企业经营业绩等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二是提升国有资产效益。行政事业单位有房屋承租需求的,优先考虑租用区属国企闲置房屋资产;无自有办公用房的区属国企,一律租用国有闲置房屋资产;加快闲置资产的出售、招租和开发工作;依法妥善处理资产遗留问题,依法回收违规占用房屋资产。三是推进国资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企业“三重一大”、融资、资产、资金等实时在线监督。发挥审计、纪检监察、专项检查以及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监督体系。
(二)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推动资产管理规范化。一是明确资产权属关系。因产权争议、违规占用等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因资料遗失暂时无法核实权属关系的,由主管部门牵头,专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二是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各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土地房屋资产与租赁户有矛盾纠纷或其他遗留问题的,由资产管理单位自行调处化解后再行处置。三是分类进行资产盘活。对资产按无遗留问题的经营性资产、低效运营资产、未办理产权关系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分别提出资产盘活建议。四是规范资产管理。加强资产配置管理,严格审核资产配置数量和标准,加大资产调控力度,通过盘活存量优化资源配置;规范账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做好资产入账、产权变更、用途调整等,做到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推动自然资源保护体系建设。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持续推进“三区三线”科学划定,建立统一协调、系统完整的城乡空间规划格局。二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加快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三是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和完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粮食安全;努力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有力保障矿产资源安全;强化水资源安全,加强森林野生动物保护,提高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四是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通过盘活国有自然资源闲置资产,挖掘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潜力,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效益。五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生态修复数据调查和管理,探索生态修复市场化投入机制,实施全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的恢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