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为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法定的行政职权,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我局已全面梳理编制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图等,将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服务指南等全部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我局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标明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及时在专属网页公开行政许可、处罚、检查等执法决定或结果的相关情况,全年共上网公示行政许可决定7件,监督检查处理决定4件。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文字记录。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实行网上办案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书内容一致。
2.规范音像记录。对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送达等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利用文字或者录音录像全面有效记录;严格音像记录管理,对相关音像记录刻盘并注明其案件编号、采集时间、地点、证明对象等信息,规范保存和管理。我单位共有行政执法记录仪2台。
3.严格记录归档。行政处理决定、财政监督检查等所有行政执法记录档案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整理、装订、归档,有据可查。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明确审核机构。我局已设立法治科,同时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决策咨询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2.明确审核范围。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点包括执法主体、人员、权限、程序、事实、证据、依据、裁量等方面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3.明确审核责任。将法制审核作为重大执法决定的必经程序,规范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方式、时限、责任。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全年出具法制审核意见35份。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1.明确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事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的相关情况。共有行政权力45项。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36次。
2.严格责任追究。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自查自纠力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目前我局不存在执法人员被追究责任情况。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6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时参加市、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和考试。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帮助行政执法人员解决执法难点,提升专业化水平。
四、其他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具有特色的、创新性的举措或做法。
坚持依法履职,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一是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我局相关改革事项,协同推进网上业务办理,对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进行公示,不断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办理时限大幅缩短。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建立完善授权管理工作机制。二是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政采云、网上超市建设,政府采购实现“网上办”“不见面办”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好行政执法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