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黔江区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在黔江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区人民政府提交了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相关要求,报告公开如下:
一、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一)国有土地资源情况。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全区国有土地资源总面积13071.17公顷,其中:林地面积6747.84公顷,占比51.6%;城镇建设用地面积2245.49公顷,占比17.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184.56公顷,占比16.7%;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428.65公顷,占比10.9%;耕地面积340公顷,占比2.6%;湿地面积52.07公顷,占比0.4%;草地面积47.7公顷,占比0.4%;园地面积13.75公顷,占比0.1%;其他国有土地面积11.11公顷,占比0.1%。
(二)矿产资源情况。2020年,我区探明一定储量的矿产有:铝土矿2376万吨、萤石(普通)33.05万吨、重晶石79.94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1884.82万立方米、石英砂岩817.68万吨、水泥用灰岩11400万吨等,其中石灰岩、萤石(普通)、重晶石为区内主要开发利用矿种。全区各类矿山有17个,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8个,占比47%;萤石(普通)、重晶石矿山6个,占比35.3%;水泥用灰岩矿山1个,占比5.9%;饰面用灰岩矿山1个,占比5.9%;石英砂岩矿1个,占比5.9%。
(三)国有森林资源情况。全区森林蓄积457931.2立方米,国有森林覆盖率96.8%。其中:有林地3153.81公顷,占比49.6%;灌木林地面积3031.71公顷,占比47.7%;辅助生产用地46.8公顷,占比0.7%;疏林地面积90.1公顷,占比1.4%;宜林荒山荒地20.62公顷,占比0.3%;苗圃地面积10.80公顷,占比0.2%;无林木林地6.71公顷,占比0.1%。
(四)水资源情况。2020年,全区降水量1606.7毫米,地表水资源量28.0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4.35亿立方米。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措施与成效
2020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指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合理利用为目标,积极推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家所有者权益落实到位,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细调查监测,夯实管理基础。一是全面调查摸底。深入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二是动态更新管理。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统筹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年度地理国情和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将管理中形成的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占补平衡、执法检查,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等信息,实时叠加遥感监测在“一张图”上,实现实时更新。同时,对耕地、林草、湿地、水资源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人工建(构)筑物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底线不被逾越。
(二)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开发保护。一是科学划定红线。初步形成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好生态、生产和生活的空间关系,推动经济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优化空间结构。初步确定了“一心一轴两区多点”的城乡空间结构和“一主两副五片区”的城市空间格局,明确了功能分区和城市布局,统筹引领城乡建设发展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三是统一用途管控。建立健全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对国土空间实施统一管控,实现了资源总量和强度“双管控”,确保区域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统筹协调。
(三)强化资源管理,守住保护红线。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下发了《2020年耕地保护监督工作要点》,向30个乡镇街道下达了202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纳入到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2020年底,我区耕地面积90.5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48.14万亩,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耕地保有量68.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48.14万亩的目标任务。二是统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生态修复。成功建成8家市级绿色矿山,大堡石灰岩矿山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对关闭矿山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数据库,推进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2020年完成12个关闭矿山19个损毁点生态修复,复耕复绿面积317.25亩,完成市上下达任务的162.7%。三是持续加强森林资源管控。持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高质量完成《重庆市黔江区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科学划定了国有林地、森林保护红线。与30个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100%实现了林业管护站、护林点水、电、路“三通”和信息网络全覆盖,森林防火远程监控得到实现。四是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9101万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5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39,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及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全面达标。
(四)健全体制机制,合理开发利用。一是推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和土地市场建设,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制度。2020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共计供应2361.86亩,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91.27亩,出让价款2.9亿元。全区矿业权共计出让3宗,合同金额1999.75万元。二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体系建设。完成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积极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统一价格体系。三是转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式。建立“增存挂钩”工作机制,实现建设用地增量、存量双控管理。2020年,全区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27公顷,闲置土地认定处置37公顷,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26公顷、闲置土地处置34公顷目标任务。
(五)严格监管执法,保障资产安全。一是加大巡查力度。2020年,共开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巡查500余次,制止违法建设350余起,下达停工通知249份,下达完善设施农用地告知书67份,督促自行整改消除违法建筑4处,立案查处7宗,收缴罚款287.07万元,没收违法建(构)筑物43.84万平方米,责令退还土地44.22亩。二是严格清查整治。以土地例行督察和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清查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监管执法,完成历年土地例行督察问题以及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治整改任务144个;摸排5违建别墅疑似图斑96个,对最终认定的4个违建别墅进行了拆除;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27650个疑似问题图斑的调查核实,做到了2020年7月3日后零新增。三是凝聚监管合力。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监管的通知》等文件,强化源头预防,充分发挥基层自然资源所和村居的“前沿哨所”作用,形成三级监管网络,最大程度地防范和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0年,虽然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工作还未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相关权能体系尚未建立,自然资源权属不够清晰、权责不够明确、流转不够顺畅。二是资产核算体系仍旧模糊。自然资源核算主体仍旧模糊,核算办法不够明确,致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估算不准确。三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仍待完善。目前,自然资源交易市场体系中,除了城市土地、矿产交易市场比较完善以外,其他自然资源市场还没有建立起来,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还非常有限。
(二)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仍有矛盾。一是地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在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和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中,主要侧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和规范,对自然资源开发后的修复治理考虑不够。二是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不够深。各职能部门管理基础薄弱、专业设备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信息化水平不够、未深入研究保护与开发利用政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节约集约水平仍待进一步提高。
(三)宣传力度和执法强度仍有差距。一是宣传力度有差距。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法治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还没有全面形成。二是执法强度有差距。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主要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多个部门,职能分散,未形成统一的综合执法力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照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统筹抓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更好的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的部门多,管理难度大,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议事协调机构,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强化统筹力度。按照国市统一部署,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尽快建立职能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监管措施有力、相互协调配合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完善规划编制,摸清底子基数。一是完善规划编制。持续完善全区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建立统一协调、系统完整的城乡空间规划格局。二是摸清底子基数。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为基础,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制定科学的监测体系,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实时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增减变化,动态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
(三)强化资源统筹,合理保护利用。既立足于当前,又考虑长远,科学处理好保护和合理利用国有自然资源与地方经济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一是严守开发红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良好秩序。二是提升使用效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通过有效管理盘活国有自然资源闲置资产,挖掘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潜力,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效益。
(四)强化法制教育,严格监管执法。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土地、矿产、森林、水等自然资源的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公开非法侵占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典型案件处置情况,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舆论氛围。二是严格监管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配强专业人才,汇聚执法合力。加大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乱砍滥伐、违法取水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流失,有效维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