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黔江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在黔江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区人民政府提交了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根据相关要求,报告公开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区国有资产由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类组成。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0年末,我区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共计64户,其中:全资企业34户、控股企业17户、参股企业13户。纳入2020年企业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统计范围的45户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14.92亿元,同比增长2.7%;负债总额372.07亿元,同比增长4.9%,所有者权益总额242.85亿元,同比增长1.06%。资产负债率为60.51%,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
2.收入及利润情况。2020年,45户企业实现收入总额28.55亿元,同比增长39.95%;实现利润总额3.54亿元,比上年减少36.46%。
3.国有资本投向情况。截至2020年末,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总量239.27亿元。从产业看,投入第一产业6.81亿元,占2.85%;投入第二产业16.63亿元,占6.95%;投入第三产业215.83亿元,占90.2%。从行业看,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160.17亿元、农林水利交通6.54亿元、现代服务61.36亿元、建筑业1.59亿元、制造业5.07亿元、房地产业-1.08亿元(企业净资产)、类金融5.61亿元。
4.区属国企资产处置情况。2020年,通过公开挂牌转让富民公司24%的国有股权,实现收益108万元;全面完成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通过联交所平台处置国有企业公务用车60辆,成交价424.1万元,增值率107.59%。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资产负债情况。区属国有金融企业1家,即重庆市鸿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业担保公司)。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4亿元,截至2020年底,资产总额3.38亿元,负债总额0.7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2.49%。
2.经营情况。一是收入及利润情况。实现营业收入53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2%,同比下降25%;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63万元,同比增长21.29%。二是代偿债权管理情况。全年收回代偿款0.4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68%;积极推动代偿债权转让,已与资产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36笔代偿债权约1.8亿元进行转让。全部指标符合监管规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总体情况。截至2020年末,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34.5亿元、负债21.06亿元、净资产113.44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7.92亿元、负债10.26亿元、净资产27.66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6.58亿元、负债10.8亿元、净资产85.78亿元。
2.资产构成情况。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27.09亿元,占20.14%;固定资产20.94亿元,占15.57%;在建工程13.07亿元,占9.72%;公共基础设施71.23亿元,占52.96%;政府储备物资等其他资产2.17亿元,占1.61%。
3.资产配置情况。2020年,我区新增固定资产4.71亿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36亿元,通用设备0.59亿元,专用设备0.62亿元,其他资产0.14亿元。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4.41亿元,占93.64%;调拨0.16亿元,占3.4%;接受捐赠0.05亿元,占1.04%;其他方式新增0.09亿元,占1.92%。
4.资产处置情况。2020年,我区处置资产总额0.35亿元。其中,出售、出让、转让0.01亿元,无偿调拨(划转)0.04亿元,报废报损0.3亿元。资产处置收益879万元,主要是区公安局、黔江中心医院等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取得收益。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涉及国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和国有森林资源。
1.国有土地资源情况。全区国有土地资源总面积13071.17公顷。其中:湿地52.07公顷,耕地340公顷,园地13.75公顷,林地6747.84公顷,草地47.7公顷,城镇建设用地2245.4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28.6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84.56公顷,其他国有土地11.11公顷。
2.矿产资源情况。2020年,全区各类矿山有17个,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8个,萤石(普通)、重晶石矿山6个,水泥用灰岩矿山1个,饰面用灰岩矿山1个,石英砂岩矿1个。
3.国有森林资源情况。2020年,全区国有森林6360.55公顷,森林蓄积457931.2立方米。其中:林地面积3153.81公顷,蓄积445071.39立方米;疏林地面积90.1公顷,蓄积12859.81立方米;灌木林地面积3031.71公顷;苗圃地面积10.8公顷;无林木林地6.71公顷;宜林荒山荒地20.62公顷;辅助生产用地46.8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6224.8公顷,蓄积451557.4立方米;商品林135.75公顷,蓄积6373.78立方米。
4.水资源情况。2020年,全区降水量1606.7毫米,地表水资源量28.0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4.35亿立方米。
(五)其他重点情况报告
1.国资经营收益上缴情况。一是2020年上缴国资收益1.09亿元,同比增长18.12%;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应收房屋租赁收益2268万元,因疫情减免1062万元,实际上缴收益1206万元。
2.区属国企重大项目投资及推进情况。2020年区属国有企业实施经营性项目72个,完成投资5.23亿元,未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3.区属国企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严格按照国市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区属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2020年根据区属重点国企经营业绩考核核定区属重点国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分别为:城投集团34.64万元,鸿业集团33.91万元,旅投公司28.32万元,农投公司24.28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是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修订了《黔江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黔江府发〔2020〕74号),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二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借助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力量,发挥监事会作用,围绕重大决策等关键环节,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等重点,着力强化对企业的当期和事中监督,严防企业廉政风险。三是严防国企经营风险。做好企业改制后续扫尾工作,清理国企拖欠民营企业账款6.06亿元,清理存量工程类欠款和支付民工工资12.62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增资工作,鸿业集团向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0.9亿元。二是制定支持措施,帮扶企业渡过难关。通过降费、免收保证金等方式减轻相关企业资金压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开辟绿色审核通道,确保续贷续保程序快捷高效。三是加强代偿催收工作。通过部门联动机制,坚持一案一策依法开展追偿。四是加强授信合作。与3家金融机构合作协议续签,授信合作金额2.41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审核资产配置数量和标准。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控力度,通过盘活存量优化资源配置。二是加强资产使用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推进全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升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建立阳光处置机制。资产处置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大额资产须报财政审核、区政府审批。对出售、出让、转让资产等行为,严格按程序进行评估,采用拍卖等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杜绝暗箱操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后及时办理产权变动并进行账务处理,资产处置收入缴入国库。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建立资产月报年报制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加强资产动态监管,通过资产系统动态掌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职责,规范审批程序,切实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编制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划定了我区国土空间布局、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开展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及规划环评编制,结合资源禀赋以及矿产资源开采限制条件,以区域辐射为原则,对全区采石场等矿山进行优化布设。二是强化自然资源保护。科学划定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措施,集中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持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编制了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划定国有林地、森林保护红线。三是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益。推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机制。完成了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和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等地价制订工作。完善差别化产业用地政策,统筹增量挖潜存量,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环保民生、新经济新产业等项目,限制或禁止过剩落后淘汰产能供地。四是推进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全区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2020年完成12个关闭矿山19个损毁点的生态修复,复耕复绿面积21.15公顷。五是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建立全区166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安全监管台账,开展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上年度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提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仍需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偏低,国有企业改革还需深化等方面审议意见,区政府责成区国资委、区属国有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
(一)理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一是制定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规划。着力优化区属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逐步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属国有企业。二是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和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2020年完成16家区级部门出资企业公司制改革并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力争2021年完成报社印刷厂、康乐保洁中心等4家企业公司制改革。三是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组织可以代替、企业在法律范围内能够自主决策的事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再审批。四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报告。
(二)防范企业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一是努力盘活京宏源公司电解铝项目。通过与三峡水利、博赛集团等对接洽谈,就电价、生产指标等关键问题达成了合作意向,为重启铝加工一体化项目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全年累计开展各项监督检查30余次,集中和个别廉政谈话300余人次,问责处理34人次。办结区纪委监委交办信访案件3起,配合调查9起,清理银行贷款违约人员4名。
(三)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市场化转型。中油鸿业首座加油站实现营业收入5000万元,鸿钻贸易公司实现大宗贸易收入2亿元;城市停车场项目、中石化加气加氢新能源合作项目、再生资源产业园等3个经营性项目有序推进;旅投公司克服疫情影响,实现收入1.2亿元,同比恢复至79.9%。二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解决部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归属不明晰、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不高问题,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形成“1+3+31”的国企组织架构和资本布局模式,完成鸿业集团与农投公司整合重组工作,修订鸿业集团、旅投公司“三定”方案;完成区国汇公司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遗留问题处理;完成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整合方案,完成公益性建设单位组建方案。二是重新明确重点国企职能定位。鸿业集团转型定位为现代产业投资集团;城投集团转型定位为城市综合运营管理与资源开发服务集团;旅投公司定位为全域旅游综合开发运营集团。三是分类推进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工资总额管理,根据企业性质调整优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类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备案制。四是全面完成国企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完成了17家中央、市在黔企业合计768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移交档案731份、党员组织关系154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经营能力不强。纳入2020年国资报告统计范围企业部分收入总额较低。二是经营质量不高。受疫情影响,2020年部分经营性企业亏损金额较大。三是类金融板块业务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弱,部分担保债务风险仍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存量业务潜在风险较高。部分项目反担保措施不能完全覆盖贷款本息;个别银行对客户抽贷断贷,导致客户出现经营风险。二是代偿增加制约了资金流动性。三是追偿案件推进困难。部分债务人提前隐匿资产,即使向执行机构提供相关财产线索,对逃、废债行为追偿工作也难开展。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意识不强。一些部门和单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观念仍未转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意识不强。二是管理制度仍需完善。部分单位未制定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购置、登记、使用等内部管理机制仍不健全。三是存量资产家底有待理清。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基础薄弱,资产数据不完整、不准确,多为静态数、账面数,实际资产变动状况没有得到真实、准确反映。四是资产绩效管理亟待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缺乏预算制约、存量资产积压、资产合理调控力度不够、资产利用率低等仍在一定范围存在。
(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客观上存在缺乏全面认识自然资源综合属性的情况。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还需健全。存在家底不清、管理范围不够完整、产权交易市场不统一、价格政策及核算体系不明确等问题。三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衔接联动机制有待健全。目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以单门类资源管理为主,综合化管理不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推动国有企业稳步发展。一是推动市场化转型升级。加快中新绿雅(重庆)现代化农业项目,推动与渝康资产公司合作,以及盐业公司地块、麻纺厂地块开发,力争恢复京宏源电解铝生产。将旅投公司打造成为一家全域文旅开发运营集团,年内实现资产规模100亿元以上,力争实现AA信用评级。二是加快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完成鸿业资产管理公司与博通物业公司、地秀园林公司与八方公司整合,爱莉丝公司、金冠酒店划转旅投公司,昕烨公司划转鸿业集团相关工作。理顺安畅公司、润民公司、鸿庄公司3家公益性建设单位运行机制。三是深化国企内部改革。区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工资总额管理,完善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完成企业集团及所属各级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四是提升国资监督效能。完成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对国有企业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五是转变考核方式。试点2-3户经营性企业强化效益考核导向作用,激励国有企业增加营业收入、减少经营性亏损,支持类金融板块业务扩展,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推动资产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一是强化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充分认识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有的宝贵财富,切实增强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责任感。二是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单位内部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职责,合理使用、管理资产,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三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动态监管,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以存量制约增量,提高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推动自然资源保护体系建设。一是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产产权制度,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二是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按照国市要求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调查,掌握重要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现状。三是建立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各类自然资源变化情况,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