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黑溪镇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央、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帮助村(居)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负责所辖村(居)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防灾救灾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信访维稳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双拥工作,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完成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机构及人员构成。黑溪镇政府设置7个行政机关科室,即党政党群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5个事业科室,即农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2019年末共有行政编制31个(含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30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8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目的。科学评价各项工作实绩,彰显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从而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积极作用。
(二)评价年度、评价对象、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方法
1.评价年度:2019年度。
2.评价对象: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3.评价原则:
(1)坚持科学规范原则。本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原则开展评价。
(2)坚持公正公开原则。本绩效评价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坚持绩效相关原则。本绩效评价坚持具体支出与工作绩效相关原则,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4.坚持评价指标体系原则。本绩效评价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导框架,根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等原则,结合我镇的具体情况设计2019年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原则。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三、部门整体财务情况
(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我镇2019年总收入2749.4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25.36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收入9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24.12万元。2019年总支出271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2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018.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3.79万元);项目支出1544.34万元。结转结余32.89万元。
(二)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9年度实际支出“三公”经费30.68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8万元;公务接待费20.2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36.80万元减少6.12万元,下降16.63%,较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3.54万元减少2.86元,下降8.53%。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表一: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比对
项目 |
2019年 |
超预算金额(超支为正)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36.80 |
30.68 |
-6.12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0.50 |
10.48 |
-0.02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50 |
10.48 |
-0.02 |
公务接待费 |
26.30 |
20.20 |
-6.1 |
表二: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2018年实际支出比对
项目 |
2018年实际 支出数 |
2019年实际 支出数 |
增减情况 |
合计 |
33.54 |
30.68 |
-2.86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0.37 |
10.48 |
0.11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37 |
10.48 |
0.11 |
公务接待费 |
23.17 |
20.20 |
-2.97 |
1.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10.48万元,较年初预算10.50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02%;较2018年实际支出10.37万元增加0.11万元,上升1.1%。二是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2019年实际支出公务接待费20.20万元,较年初预算26.30万元减少6.10万元,下降23.2%;较2018年实际支出23.17万元减少2.97万元,下降12.82%。
(三)2019年度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407.10万元,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548.56万元,2019年比2018减少137.04万元,下降24.98%。
2019年预算公用经费138.31万元,2019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407.10万元,实际支出超预算268.79万元,上升66.03%。主要原因是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后,乡镇街道的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非税收入结算补助作为乡镇街道的自由财力,由乡镇街道统筹用于符合政策的职工福利支出、政权运转、村(居)工作考核奖励、非在职人员工资、综治安全稳定环保发展以及债务偿还等支出,而这部分经费是预算在项目管理里的,未反映在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预算里,所以,导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数大于预算数。
四、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黑溪镇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0.76分。
项目 |
总分 |
得分 |
预算配置 |
13 |
13 |
预算执行 |
20 |
14.52 |
预算管理 |
41 |
27.87 |
职责履行 |
8 |
7.37 |
履职效益 |
18 |
18 |
合计 |
100 |
80.76 |
具体说明如下:
(一)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满分5分)。黑溪镇2019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58人,而编委核定的在职人数为61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编委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58/61)*100%=95.08%,根据评分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该项指标得5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满分8分)。黑溪镇2019年“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36.80-36.92)/36.92*100%=-0.03%,根据评分标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该项指标得8分。
(二)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满分5分)。黑溪镇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余额)/(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724.12+1352.93+672.43-32.89)/( 724.12+1352.93+672.43)=98.80%,根据评分标准,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该项指标得4.52分。
2.预算控制率(满分5分)。黑溪镇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672.43/1352.93*100%=49.70%,根据评分标准预算控制率大于30%,该项指标不得分。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满分5分)。黑溪镇2019年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满分5分)。黑溪镇2019年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分。
(三)预算管理情况
1.公用经费控制率(满分8分)。黑溪镇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407.10/138.31)*100%=294.34%。根据评分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该项指标不得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满分8分)。黑溪镇“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30.68/36.80*100%=83.37%,根据评分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该项指标得8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满分6分)。黑溪镇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应实行采购金额)×100%=(38.49/44.15)*100%=87.18%,2019年度我镇已按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应进行集中采购的,均已进行集中采购,年初预算未独列政府采购金额,根据评分标准,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该项指标得0.87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8分)。黑溪镇已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监督制度、预算管理办法、收支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业务操作流程图等。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8分。
5.资金使用合规(满分6分)。黑溪镇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资金用途使用不当、领导未审签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出现一项资金使用不合规的扣1分,该项指标得6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满分5分)。黑溪镇2020年预算及2019年决算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分。
(四)职责履行
经济社会发展实绩(满分8分)。黑溪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绩=(2019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得分/100)×8= 92.14/100*8=7.37,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7.37分。具体成果如下:
1.社会管理
(1)社会治理工作。“雪亮”工程建设推进有力,安装投用一期摄像探头35颗,有效提升了辖区内重点路段、重要时点的监控管理力度,有序推进二期摄像探头、人脸识别、天眼等工程,区级C类重点整治地区胜地社区顺利通过验收并成功摘牌,主办防邪专题宣传活动6次,开展“敲门行动”12次,继续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检查12场次,收集研判线索4条;开展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4次,培训人数达400余人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2次,受训人数200余人次;道路交通安全进校园,中学、小学各2次,受训师生达2400余人次;开展交安行动10次,共检查车辆500余台次;镇交安办联合镇派出所或公巡二大队开展联合执法8次,查处违法车辆25台次;镇交安办上路开展路检路查78次,纠违车辆750余台次;各劝导站严格按照“七必上”开展劝导工作,全年安全劝导车辆13696台次,道路安全隐患排查43处,整治43处。
(2)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扎实开展了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食品药品、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年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2次,签订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书56份,开展专项整治20场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15处,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6次,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2次,接受宣传教育5000余人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到位,全年无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全年未因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信访维稳工作。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92次,及时办理回复网上信访84次,接访处置率达100%,满意度达98%以上;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切实做好信访件登记和隐患排查工作,圆满完成各类安保维稳工作,全镇信访稳定形势持续向好。
(4)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为抓手,全面落实了辖区159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一户两档监管制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413家次,食品快速检测40批次,专项检查10余类,筑牢了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5)“两违”整治工作。按照“控增量、减存量”要求,力排众难从严控制“两违”,促使核心保护区农房只减不增;坚持两条腿走路,疏堵结合,努力争取上级支持,规范核心城区内建房条件。开展“两违”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两违现象明显减少。
(6)“两城”同创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农村垃圾治理管理办法,扩大农村垃圾集中清运覆盖面,集中清运占比60%以上;实施农村改房、改厕、改厨房、改圈舍、改地坪等“五改”工程,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压实保洁保人员责任,持续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完善设施设备配套,筹集资金购置冲洗车1辆,新配备垃圾箱体、垃圾桶132个,投资15万元完成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成垃圾中转站扩容提升规划设计,完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工程,及时完善集镇污水主管网水毁设施修复,规划了二、三期污水管网4公里,率先在政府机关、中小学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继续加强对20头以上生猪当量畜禽养殖场粪污监管治理工作,关闭养殖场3家,督促整治养殖场15家。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测土配方施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农药、化肥使用量分别减少18%、20%,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治理3处,切实保障了农村人畜饮水安全。
(7)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健全了镇、村(社区)、组、党员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机制,形成了大调解格局。确保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全年未发生刑事案件。
(8)卫生健康工作。积极落实优生优育服务,卫生健康工作推进有力,管理服务水平逐年提升,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1对,开展免费生殖健康检查300人、宫颈癌筛查271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健康教育宣传活动54场次,人口卫生健康秩序持续好转,卫生健康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2.服务民生
(1)精准扶贫工作。一是精准开展动态调整。按照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要求,严格按照“八步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扎实开展建卡人口的动态调整,全力巩固了534户2128人贫困人口脱贫成效,年内新脱贫43户179人,结合未脱贫户1户5人,“两摸底”筛查出脱贫监测户8户41人、贫困边缘户10户45人的实际情况,全面落实脱贫、防返贫致贫风险措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为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精准推动问题整改。围绕稳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访深贫、促整改、督攻坚大排查活动,累计排查问题农户154户,并全部完成整改销号。高度重视中央巡视脱贫攻坚反馈意见和国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落实牵头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对标对表,逐一推动了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开展专项问题整改,认真整改了光明、苏维、白合3个互助社资金效益不佳问题,收回互助滞留资金55.56万元;积极推动改革村东西部协作项目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一户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全力做好2016-2017年搬迁对象72户住房面积超标问题集中整改。三是精准覆盖帮扶政策。紧扣贫困户实际情况,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有效解决贫困户问题需求,共计发放2019年度建卡户春节慰问金578户18.3万元,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99户822万元,建卡贫困户获贷率34.5%,补助贴息资金80余万元,覆盖建卡贫困户民政兜底146户358人,完成搬迁至李家溪集中安置点9户31人,实施危房改造18户补助资金42.86万元,落实建卡户578户2309人参合补助38余万元,实施医疗救助493万元,兑现贫困户产业帮扶资金54万元,全面落实建卡户精准脱贫保每人每年100元。开展贫困户种植养殖技术培训1000余人次,落实建卡户公益性岗位39人。四是精准落实帮扶责任。坚持镇村干部包组、帮扶干部责任,制定严格严厉的考核问责追责办法,促进干部积极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调整充实了6个村(社区)驻村扶贫工作队,严格执行驻村扶贫工作队“三在村”工作机制,争取帮扶部门资金156万元,助力村社区改善基础设施环境、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瓶颈制约,扩大产业覆盖面;强化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遍访走访工作,提高遍访走访成效,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做到志智双扶,帮扶责任落地见效,扶贫工作成效明显。五是务实推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干部作风,坚决杜绝帮扶措施不落实、驻村干部履职不到位和“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约谈扶贫领域作风不实问题干部3人次;紧盯扶贫项目资金,禁止村干部插手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有效防范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六是扎实推进扶贫项目建设。投入资金2500余万元,实施“四好”农村公路27公里,新建村道2.7公里,硬化入户路15公里,维修整治村道公路30公里,落实人饮提升工程4个,新建取水池55口、清水池42口,维修水池71口。
(2)乡村振兴建设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特色优先”的发展思路,聚焦乡村产业振兴,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深入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传统产业稳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守粮食安全底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推动畜牧产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全年生猪出栏4.26万头,肉牛1284头,山羊2094只,有效保证了镇域内市场肉食供给;建管养并重,实现蚕桑产业提质增效,全年养蚕3030张,产茧量2606担,同比增长5.6%,实现产值485万元。二是特色产业蹄疾步稳。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年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8700余亩,其中新发展绿色大米400亩,油茶3000亩,水果320亩,双低油菜1500亩,青菜头1500亩,新发展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2000亩;新增亩产万元立体农业示范片2600亩,累计达到4100亩;强化农产品品牌营销,完成“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认证3个。三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通过土地入股、“股改投”固定分红等方式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依托油茶产业、猕猴桃雄株园、蚕桑产业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实现5个村集体经济零的突破。四是乡村旅游推动有力。抓住石黔高速公路和黑溪-黎水二级公路建设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着力打造特色乡村旅游,强化“黑溪黄腊丁”“黑溪羊扣”等美食和贾角梯田、土皇城、九曲河等景点的营销宣传,提高黑溪美食和乡村景点的知名度、影响力,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发展农家乐5家,家庭农场5家,新培育体验式特色农业示范基地4个,持续加力打造“黑溪百果园”。五是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5000亩,义务植树5万株,巩固义务植树基地1个,申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6537亩,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措施,持续加强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压紧压实护林员责任,做到森林防火警钟长鸣,全年无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六是落实河长制工作。通过完善“一河一档”、实施“一河一策”管理,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全年巡河246人次,集中开展河道清漂和治理白色污染6次,落实河道管理公益岗位3人,加强区域内主要河流污染源管控,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的全面实现。七是积极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动石黔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安置补偿工作,累计完成正线征地1752余亩、临时征地301余亩,拆迁房屋143户、企业13家、坟墓421座,办理征地安置672人,落实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574人,征地搬迁工作基本完成;有序组织黑溪-黎水二级征地拆迁工作,认真做好项目施工协调,切实解决涉及征地区域土地流转遗留问题,全力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强化黑溪35kV输变电站建设矛盾纠纷调解,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为解决集镇及周边区域用电保障奠定坚实基础。
(3)民生实事工作。一是社会保障全面提升。合作医疗应保尽保,参加农村合作医疗18283人,筹资400余万元,完成区下达任务数的92%;新办理社会保障卡746张。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3514人,基金征收达100%,办理转户人员养老保险168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成农房保险674户、小额人身意外保险961人。全面完成区上下达参保任务。二是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开展创业培训317人;通过就业帮扶、创业引领等途径,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12人 ,登记失业就业人数96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1人,外出务工7873人,发放小额创业贷款47户540万元。三是民政救助精准有力。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实施民政对象动态管理,全镇现有低保404户994人,特困人员106人,审核申报民政建档1400人。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累计救助141户565人,发放救助资金20余万元。切实加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发放退役军人各类补助20余万元,优待金近20万元,优抚金100余万元。
(五)履职效益
1.社会效益(满分6分)。黑溪镇以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为依据。黑溪镇在发展传统的蚕桑、生猪、肉牛、山羊等产业同时,重点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全年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8700余亩,其中新发展绿色大米400亩,油茶3000亩,水果320亩,双低油菜1500亩,青菜头1500亩,新发展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2000亩;新增亩产万元立体农业示范片2600亩,累计达到4100亩;强化农产品品牌营销,完成“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认证3个。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6分。
2.行政效能(满分6分)。黑溪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镇村干部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廉政建设予以规范,积极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慢、拖”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作风建设得到有力加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用车使用,规范“三公”经费开支。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6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6分)。通过了解,社会公众对黑溪镇的工作现状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五、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的合理性有待提升、财政支出评价的合理性支撑不足。主要表现在预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简单地以村社区为单位,未充分考虑事权的多寡繁简,导致地域特别广、人口特别多的区域服务群众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因财力不足,难以实现预期目标效果。
(二)事权与财权不对等,缺乏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激励机制。经济社会发展实绩是财政支出评价的重要衡量指标,两者虽然属非必然的正比关系,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财力作保障,区级未比对实绩出台财力补助政策,导致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不足,难以实现高质量发展预期。
(三)乡镇项目管理不规范,严重影响财政支出评价考核指标。由于乡镇缺乏项目管理专业知识人才,建成程序履行相对迟缓,影响项目推进进度,支出指标难以实现预期。
六、建议意见
(一)科学编制预算,确保事权与财权的合理配置,从源头上有效保证财政支出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区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出台激励政策,适当增加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突出单位的专项财力补助。
(三)区级项目管理单位加强乡镇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乡镇项目管理能力水平,有序推动项目实施,按时办理项目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