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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7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现公布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国、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扎实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区城市管理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立足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42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包含行政许可结果45条、公共服务办理结果17条、行政处罚结果119条、政策解咨询问答信息11条、预决算信息15条、其他政府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标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内部制度,规范统一答复文书格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区城市管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理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台账登记备案。积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审核发布机制、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做好区城市管理局政府网站专属网页信息审发工作,及时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和其他民众普遍关注的城市管理信息。加大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力度,落实专人运营管理“黔江城市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保证微信公众号有序运行,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多方面向市民展示城市管理工作全貌,全年发布信息20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责任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扎实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考核体系和日常监管,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排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6.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4年,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公开重点还不够突出,内容和形式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同志公开意识不强,个别文件和相关信息没有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专属网页上进行公开。2025年,区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重点领域政务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准确的进行公开。一是注重公开实效,突出重点领域,以社会需求、群众关注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民互动性和参与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会,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区城市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