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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0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我局认真编制了《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城市管理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城市管理领域工作实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城管领域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政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立足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区城市管理局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45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包含公开政策文件4条,公开行政许可结果35条,公开公共服务办理结果12条,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16条,公开政策解咨询问答信息11条,公开预决算信息16条,公开其他政府信息81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信息1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标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优化接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指定专人定时巡查区城管局专属网页、邮箱及通过EMS邮寄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理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区城市管理局积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于主动公开类的公文,每月下发提醒信息督促各有关科室、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更新与清理工作,在政府网站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对照《黔江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网站专属网页的更新管理,加大对微信公众号的使用频率,落实专人运营管理“黔江城市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保证微信公众号有序运行,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多方面向市民展示城市管理工作全貌,全年公开城市管理相关工作信息18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政务公开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单位考核体系,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各科室分别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7.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3年,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方面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更新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重点领域政务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准确的进行公布。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深挖政策内容,深入解读政策,加大政策解读量,特别是在公众关心的领域,要加大政策和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形式创新。以数字重庆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2023年,区城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