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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8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对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城管局深入落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导培训,狠抓责任落实,根据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城管局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进一步优化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通过区城管局专属网页、政务新媒体等渠道规范有序推进法定信息公开。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1条,包含公开其他政策文件7条,公开行政许可结果1条,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9条,公开政策解读信息4条,公开预决算信息10条,公开其他政府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及归档,派专人定时巡查区城管局专属网页、邮箱及实体邮件中的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规范了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申请材料及联系方式等。2021年度,区城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度,区城管局积极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发布与解读、疫情防控、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优质规范发展。同时,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信息进行删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专属网页的更新完善,落实专人更新“黔江城市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拓展市民互动渠道,及时编发城市管理工作简报,多方面向市民展示城市管理工作全貌,全年公开城市管理相关工作信息9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全年共召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协调会等4次,组织开展内部学习培训会2次,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经费保障及人员保障,落实局办公室为具体承办科室。制定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2021年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每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1.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区城管局积极对照国办相关工作要求,主动细化措施,补齐工作短板,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保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区城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做到信息公开规范、更新及时、内容充实,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对涉及专业性强、职工群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职工群众了解信息。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总结经验,加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三是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区城管局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2021年,区城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