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区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权力公开、透明原则,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单位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服务项目建设,有力的推进了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局办公室为具体承办科室。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完善了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了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
(二)完善公开内容
1.决策公开。公开决策程序、过程和结果,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均围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实施,做好决策草案、依据的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及采纳结果。同时,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规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服务公开。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取得进展。一是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按照全市行政许可事项“三级四同”要求,完成我局承担的1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领取、清单完善、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并成功实现上网运行。二是扎实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经过内部梳理、向上对接、清理规范,编制完成《黔江区城市管理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共梳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7项并完成公共服务网审平台录入工作。三是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对照最新法律法规和市城管局审批事项清单对我局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明确,编制了《重庆市黔江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2019年版)》。
3.结果公开。加大对国、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抓好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和发展规划、重点改革任务等实施结果的公开,及时公开贴近群众利益的相关政策、资金运行结果的信息,不断提高公开结果的可信度。
4.预决算公开。于年初在黔江区政府网上发布《黔江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将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及部门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并按程序进行公开。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招商引资信息及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在黔江区政府网站上发布《黔江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情况公示》《黔江区黑臭水体整治责任信息公示》《黔江区城市自来水水质公示》等公示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6.内部事务公开。制作了党务公开栏,将党员发展情况、党费交纳情况、党内先进评比情况、人事变动、物资采购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办理落实情况等内容及时公开。每季度定时在会议上通报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并在公开栏公示。充分尊重干部职工及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三)拓展公开形式
1.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按照“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要求,行政审批科全面牵头全局15项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充实窗口人员力量,包括行政审批科科长在内3人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只跑一次”服务承诺基本实现。
2.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公开。通过武陵都市报、黔江电视台等媒体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信息,反映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制作专栏、专报对全局工作进行充分报道。通过“黔江城市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编发城市管理工作简报,多方面向市民展示城市管理工作全貌。
3.其他方式公开。充分利用会议、座谈会、宣传手册、活动周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我局的职能职责和办事规程、办事目录和要求,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 |
-1 |
2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6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7 |
-1 |
0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9.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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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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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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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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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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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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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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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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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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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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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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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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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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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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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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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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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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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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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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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队伍建设力量薄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及设备,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