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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59260457J/2022-00112
  • 发文字号 黔江城市管理发〔2022〕61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8-09
  • 发布日期 2022-08-2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纪律作风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纪律作风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城市管理发〔2022〕61号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严肃执法纪律、加强队执法伍管理,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加强城市管理风险防范的紧急通知》(建司局函督〔2022〕526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风险防控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76号)和全国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开展执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整治促规范,展示新形象,迎接党的二十大。

二、主要目的

根据全国城市管理行业执法纠纷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在我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深入查找在依法履职、纪律作风、行为规范、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教育引导执法队伍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职责,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坚决防止发生执法冲突事件,坚决防控负面舆情事件,坚决维护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安全稳定,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手段,筑牢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主要任务

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突出抓好以下三项任务:

(一)整治规范机制制度。通过自查,梳理城管支队是否存在超越职权范围执法的情况;是否存在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外包的情况;是否存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情况;是否存在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大队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情况。针对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大整治规范力度,进一步健全规范执法制度体系。

(二)整治规范执法行为。通过自查,梳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和执法协管人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着装的情况;是否存在无证从事执法工作的情况;是否存在执法协管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按法定程序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未保障行政相对人法定权利的情况;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况;是否存在开展执法或者劝导工作时态度恶劣、语言动作粗暴、威胁、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的情况;是否存在故意损毁、非法扣押和处置行政相对人财物和乱罚款的情况;是否存在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禁止的情况。针对执法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大整治规范力度,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

(三)整治规范服务活动。通过自查,梳理发现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未落实“721工作法”的情况;是否存在对行政相对人服务时态度冷漠、语言粗暴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执行助推经济发展、消费恢复、纾困扶持、复工复产政策以及其他服务措施的情况。针对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大整治规范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和服务群众的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2年7月15日—7月31日)。通过动员学习,传达市城管局月度调度会会议精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和执法协管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8月15日—8月31日)。局法治科牵头,城管支队具体落实,对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主要任务,查摆城市管理部门、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工作台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立说立行、立查立改,进行自查自纠,8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连同问题清单报区城管局法治科,审核后报市城管局。

(三)整改提高阶段(2022年9月1日—党的二十大结束)。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倒排工期、顺排工序,全面落实压实责任,依法依规进行整治规范,确保收到预期效果,对短期内能够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打表推进、限时销号,对需要建章立制的问题要厘清工作思路、明确整改步骤。

(四)总结评估阶段(党的二十大结束—11月10日)。区城管支队要对此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制定完善加强执法队伍纪律作风的长效机制。并将工作总结请于11月5日前报区城管局法治科,待审核后报市城管局执法监督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执法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重要要求的具体举措,深刻反思各类执法冲突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给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造成的伤害,给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给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公信力造成的损害,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细化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把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在手上,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局党委委员、支队长具体抓,各副支队长分别抓,各大队、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及时传达市局调度会、局党委会、月例会等会议精神部署,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每个执大队、每名执法人员。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城管支队、考核督查科、法制科要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情况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执法队大队容风纪、队容队貌、队列操练以及执法办案、执法行动、执法检查、执法巡查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队伍形象、执法纪律、行为规范一直在状态、在现场、在路上。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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