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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第一批城市现状绿线划定公示

日期:2024-04-29

重庆市黔江区第一批城市现状绿线

      划定公示

    为切实保护好城市绿地资源,全面提升我区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12号)、《重庆市关于开展城市现状绿线划定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154号)和《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文件要求,区城市管理局于2023年开展了黔江区城市建成区绿地遥感调查和中心城区第一批城市现状绿线划定,对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城市生态公园等绿地划定了绿线,现予以公示。

一、划定象、范围

次城市现状绿线划定范围为黔江区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各类城市绿地以及《黔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中心城区部分)毗邻的承担城市生态、景观及保育功能的区域绿地。

二、划定

(一)现状绿地总量及布局

黔江区中心城区本次城市现状绿线划定总面积为351.74公顷,其中公园绿地为63.90公顷,防护绿地为19.73公顷,广场用地为12.96公顷,城市生态公园为255.15公顷,附属绿地不单独划定。

      城市现状绿线划定总图


(二)现状绿地分类

1.公园绿地(G1)。公园绿地是指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它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综合公园(G11)、社区公园(G12)、专类公园(G13)和游园(G14)。本次城市现状绿线划定中,公园绿地共12处,总面积63.90公顷,其中综合公园面积为17.56公顷,社区公园5.09公顷,专类公园面积39.44公顷,游园面积为1.81公顷。

表1:现状公园绿地绿线划定表(单位:公顷)

序号

公园类型

绿地编号

绿地名称

绿地面积

备注

1

综合公园

QJ-G1-01

河滨公园

17.56


2

社区公园

QJ-G1-02

西山公园A区

1.44


3

社区公园

QJ-G1-03

天生湖公园(一期)

3.65


4

专类公园

QJ-G1-04

旅职院公园(一期)

4.22


5

专类公园

QJ-G1-05

体育公园

8.00


6

专类公园

QJ-G1-06

黔龙公园(一期)

12.06


7

专类公园

QJ-G1-07

爱丽丝庄园

15.16


8

游园

QJ-G1-08

迎宾花园

0.65


9

游园

QJ-G1-09

石峡路游园

0.39


10

游园

QJ-G1-10

城西四路街头游园

0.08


11

游园

QJ-G1-11

西沙步行街绿地

0.36


12

游园

QJ-G1-12

天源名都异地绿化旧改项目游园

0.33



合  计

63.90


    2.防护绿地(G2)。防护绿地指城市中用地独立,具有卫生、隔离、安全防护功能,游人不宜进入的绿地。主要包括卫生隔离防护绿地,道路防护绿地,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公用设施防护绿地及生态防护绿地五类。黔江区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共有防护绿地19.73公顷。

表2:现状防护绿地绿线划定表(单位:公顷)

序号

绿地编号

绿地名称

绿地面积

备注

1

QJ-G2-01

潭家湾防护绿地

1.18


2

QJ-G2-02

盛黔污水处理厂防护绿地

0.94


3

QJ-G2-03

正舟路南段防护绿地

3.38


4

QJ-G2-04

石门坎立交防护绿地

4.17


5

QJ-G2-05

乌电支路防护绿地

0.87


6

QJ-G2-06

巨木林变电站防护绿地

0.84


7

QJ-G2-07

黔江火车站东侧铁路防护绿地

7.05


8

QJ-G2-08

青杠污水处理厂防护绿地

1.30



合  计

19.73


3.广场用地(G3)。广场用地是指以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本次共划定现状广场用地绿线8处,总面积12.96公顷。

表3:现状广场用地绿线划定表(单位:公顷)

序号

绿地编号

绿地名称

绿地面积

备注

1

QJ-G3-01

红军广场

1.56


2

QJ-G3-02

大众广场

0.50


3

QJ-G3-03

四中院广场

0.42


4

QJ-G3-04

武陵山广场

0.52


5

QJ-G3-05

民族广场

2.05


6

QJ-G3-06

市民广场

0.39


7

QJ-G3-07

正阳街道廉政计生文化广场

3.05


8

QJ-G3-08

黔江火车站站前广场

5.20



合  计

12.96


4.城市生态公园(E类兼容G类)。城市生态公园是指用地性质为非建设用地,但紧邻城市建设用地或者被建设用地包围,具备山体、水系、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景观资源,且具有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功能和一定的城市公园服务设施,能够满足市民游览观光、休闲运动需求的绿地。本次共划定现状城市生态公园绿线5处,总面积255.15公顷。

表5:现状城市生态公园绿线划定表(单位:公顷)

序号

绿地编号

绿地名称

绿地面积

备注

1

QJ-EG-01

西山公园B区

97.42


2

QJ-EG-02

马山公园

60.12


3

QJ-EG-03

跑马山公园

32.11


4

QJ-EG-04

峡谷公园

50.59


5

QJ-EG-05

民族公园(一期)

14.91



合  计

255.15


三、城市绿线管理

(一)黔江区中心城区城市现状绿线由黔江区城市管理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二)“城市绿线”一经划定,具有永久性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如因城市规划有重大调整或遇到重大建设和工程需要改变城市现状绿地性质的,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三)城市绿线范围内所有的树木、绿地、林地和配套设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

(四)城市绿线内不得新建与规划不相符的各类建筑,在城市绿线范围内合法建设,需经过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城市绿线内现有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应逐步迁出,临时建筑及其构筑物应限期予以拆除。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1)倾倒废弃物;(2)攀折、损毁植物;(3)擅自搭建临时设施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4)擅自排放污水,堆放杂物(5)有损生态和景观的其他活动。


附件:黔江区中心城区城市现状绿线划定分图图则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