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总结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现报告于后: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普法工作。一是及时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是“七五”普法中期督导之年,法治建设以“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为抓手,深入推进了“七五”普法工作,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法治科(安全科),具体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管理等日常工作。二是制定普法计划。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的工作部署,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二是建立健全普法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局机关综合目标考核办法》、《普法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人员学法考试制度》、《法制宣传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等。三是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 “三月法治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契机,通过出动宣传车辆、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设置咨询点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城市管理相关领域法律、法规。
(二)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我局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采取公开选出、双向选择、从业机构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聘用森平律师事务所李炳森为我局法律顾问,一是对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二是对法律相关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认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三是对重大项目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认证意见;四是起草或者协助起草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五是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六是参与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调解工作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协助化解矛盾纠纷;七是参与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为接访和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八是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九是承办我局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三)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重庆市司法局关于清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函》(渝司函〔2018〕138号)要求,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内容。经清理,我局不存在与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制度。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动态清理行政权力责任事项清单,对因机构改革调整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及时清理对接,确保新接管工作不断档。行政决策与项目投资安排坚持由区纪委派驻区国土纪检组参与的集体决策制。
(四) 大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印发了《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事项职责分工的通知》,将行政审批各个环节职责点名落实,强化监督,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有机结合,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厚植“马上就办”服务理念,规范办事标准,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期限,优化办事结果。全年共完成行政审批件176件,将涉绿事项办结时间由10天缩短为5天,其他审批许可事项办结时间由20天缩短为13天,审批办件准确度、按期办结率、服务对象满意率均达到100%。以实实在在的效果把“放管服“政府职能改革“放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公平和秩序,服出便利和品质”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五)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频次等,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了随机检查结果,城市管理监管效能不断增强。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扎实推进文明执法、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18年,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了执法人员信息统计表,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综合执法培训和专业法律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证件,被授予执法资格后方能从事执法活动。经清理,共34名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七)深入推进“强转树”专项行动。突出服务理念,以城管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转变工作方式。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充分依靠和发动社区群众、经营业主参与城市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加强区域协作;进一步践行为民服务精神,推动实施文明执法,打造亲民城管形象,彰显城管为公、执法为民的人文关怀;积极开展上门办理业务服务活动,主动电话通知当事人前来办理各类业务,做好受理投诉举报、接待来访群众等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着力变“城市管家”为“服务大家”;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继续向服务对象和群众开展城管职能、业务及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更多的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八)积极化解城市管理矛盾纠纷。组建了城市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明确了组织机构、办公地点、调解员以及相关制度。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共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3起,排查可能存在的潜在矛盾2起,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防止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认真开展干部下访群众管理工作,每月按时录入信访信息,按时完成每月矛盾纠纷排查报表,录入领导接待群众及接访信息18条。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要求,积极化解信访重点问题攻坚任务4项。
二、存在问题
一是管理理念落后。城市管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强,重建设、轻管理,重末端管控、轻源头治理。二是城市规划滞后,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城区道路狭窄,公共停车位少,城市公共区域与市场需求矛盾大,管理执法过程中要达到疏堵结合,因疏不开、没地方疏而形成空话。三是管理方式单一。习惯于运动式管理,热衷于突击性整治,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评价考核机制。
三、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优化执法力量配备,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协管队伍管理,塑造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提高执法水平。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执法办案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将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加强法治保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规范体系;加强财政保障,健全城市管理经费保障体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执法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