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黔江区乡镇(街道)、部门(单位)
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 周黎
联系电话: 79239553
重庆市黔江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制
2023年3 月3 日
普及的法律 法规规章 |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管理执法办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
重点普及 对象 |
局党政领导干部、局全体干部职工、市民群众,特别是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及执法、管理、服务对象。 |
年度普法目标 |
1.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2.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与能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 3.提升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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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力度,组织职工开展法治培训教育,通过专题会、职工会、“三会一课”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宪法、党内法规、与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等重点宣传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院旁听庭审,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充分利用“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三月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置成果展、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宪法、民法典及与城市管理职能职责或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利用新媒体阵地资源宣传学习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宪法、民法典和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制作法律宣传海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法治教育“处处见、时时闻”的浓厚氛围。 四、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和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在城市管理执法中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 五、举办专题活动宣传学习 通过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学习宣传。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亲临一线执法,纠正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行为。根据工作实际,统筹执法工作与法律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提高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每季度邀请法律顾问对执法人员开展法治讲座,讲解法律法规、执法案卷的应用、取证的方法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推进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上述普法工作,计划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创新工作 |
1.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在执法中开展普法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努力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持续提升城市管理部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切实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
申报单位 意见 |
年月日 (盖章) |
区普法办 审核意见 |
年月日 (盖章)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