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2.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街道镇乡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区级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3.负责城区停车场和洗车场行业管理。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指导街道镇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6.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街道镇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7.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8.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城市非定点区域的食品摊贩执法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10.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园林绿化和建设管理工作。11.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1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13.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14.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根据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考核督查科)、规划建设科、法治科(安全科)、行政审批科6个内设机构。
2.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政设施所、园林绿化所、环境卫生管理所、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6,763.02万元,支出总计16,763.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7.04万元,下降10.3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增加新招录人员,年末实有人数增多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56.67万元;二是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黔江区无灯区整治项目、新城区城市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涉及金额2083.71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6,76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0.11万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增加新招录人员,年末实有人数增多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56.67万元;二是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黔江区无灯区整治项目、新城区城市管理经费、黔江区新建三台山路和丹心路2座公厕项目(2022年年初结转16.93万元)等项目支出减少,涉及金额206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63.02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6,763.0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927.04万元,下降10.3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增加新招录人员,年末实有人数增多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56.67万元;二是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黔江区无灯区整治项目、新城区城市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涉及金额208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42万元,占15.41%;项目支出14,180.59万元,占84.59%。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已支付完毕,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63.0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27.04万元,下降10.3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增加新招录人员,年末实有人数增多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56.67万元;二是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黔江区无灯区整治项目、新城区城市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涉及金额2083.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3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8.16万元,下降18.15%。主要原因是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黔江区无灯区整治项目、新城区城市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6.91万元,增长55.76%。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老城区保洁经费1547.46万元、黔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资金675万元、黔江区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整合二)400万元等导致本年收入增幅较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5.,09万元,下降18.26%。主要原因是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黔江区无灯区整治项目、新城区城市管理经费、黔江区新建三台山路和丹心路2座公厕项目等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6.91万元,增长55.76%。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老城区保洁经费1547.46万元、黔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资金675万元、黔江区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整合二)400万元等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已支付完毕,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9.90万元,占4.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35万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增加、上年调资增资导致本年年初社保基数调增等。
(2)卫生健康支出180.11万元,占1.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2万元,增长29.21%,主要原因是追加疫情防控经费38万元,增人增资医疗保险等缴费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85.00万元,占0.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19.05%,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50万元调剂至各乡镇街道使用,二是追加老城区保洁经费3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8,930.11万元,占83..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0.05万元,增长49.08%,主要原因是增加黔江区无灯区整治、黔江区周边道路整治、市政建设等项目资金。
(5)农林水支出865.92万元,占8.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3.03万元,增长3682.96%,主要原因是增加黔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黔江区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整合二)、常态化开展河道“清四乱”项目等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115.45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6万元,下降21.4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清理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了本年度缴存基数,故支出较年初预算较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3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黔江区道路边坡危岩地质灾害整治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2.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8万元,增长4.6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导致与上年决算相比有所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4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8万元,增长27.8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资金预算紧张,执法支队减少项目的支出,全力保障人员运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水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12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05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预算黔江城市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黔江区城镇垃圾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本年支出6,12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05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黔江城市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黔江区城镇垃圾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实现支出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万元,增长17.72%,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预算编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基数较往年更低;二是本年度下乡检查垃圾分类工作频率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5万元,下降20.2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新购置公务车辆1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车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新购置公务车辆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3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及公务用车其他(含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6万元,增长29.3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预算编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基数较往年更低;二是本年度下乡检查垃圾分类工作频率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93万元,增长143.14%,主要原因一是重庆市黔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车辆年限已久,油费及维修费增加;二是本年度下乡检查垃圾分类工作频率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4.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督察检查、兄弟区县交流学习及向上汇报对接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24.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0万元,增长20.77%,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接待频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4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5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117.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城市管理及违法建设治理推进会议的会务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4万元,下降34.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人次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0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3万元,增长38.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资金预算紧张,执法支队全力保障人员运转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6.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23%。主要用于采购黔江区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黔江区智慧城管建设项目一期(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5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4180.50万元(2023年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对2023年黔江区垃圾收运系统扩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859.7398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常态化开展河道“清四乱”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疫情防控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8.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0.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疫黔江区无灯区整治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0.0339万元,评价得分9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新城区城市管理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920.3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91.42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新改建公厕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3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黔江区城镇垃圾处理综合利用项目(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116.05万元,评价得分73.75分,评价等次为中;对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区县)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5.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黔江区周边道路整治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00.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争资奖补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黔江城区道路边坡危岩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0.00万元,评价得分90.63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黔江河生态整治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18.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黔江城市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专项债券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000.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973.15万元),评价得分99.91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垃圾处理场运行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9.5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市级综合考核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园林管护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0.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预处理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01.5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黔江区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整合二)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00.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88.92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在库市场主体财务信息管理工作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0.3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市政建设项目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40.6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老城区市政设施即坏即修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0.4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0.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黔江区泥泞路硬化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3.63万元(全年执行数22.95万元),评价得分99.71分,评价等次为优;对新华大道及武陵水岸附属工程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烟花晚会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0.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中央转移支付)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0.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黔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75.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0.22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非税和增资激励奖补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2.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春节氛围营造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21.63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老城区保洁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860.46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城市管理执法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96.98万元,评价得分95.8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执法服装采购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2.67万元,评价得分98.98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借调保洁人员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93.89万元(全年执行数92.61万元),评价得分99.86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借调保洁人员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三岔河音乐喷泉运行及路灯维修维护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4.1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市政建设项目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67.77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借调保洁人员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3.4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园林管护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18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为符合帮扶专岗条件的退伍士兵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12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借调保洁人员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6.69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市场化作业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27.88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环保型垃圾袋购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6.2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化粪池监测及清掏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6.2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水水质检测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1.4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老城市场化作业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20.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借调保洁人员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1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市政工程管理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3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数字城管专项运行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87.5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借调保洁人员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0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绩效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细化绩效评价指标,切实夯实自评基础,提升绩效自评质量。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