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2.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街道镇乡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区级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3.负责城区停车场和洗车场行业管理。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指导街道镇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6.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街道镇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7.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8.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城市非定点区域的食品摊贩执法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10.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园林绿化和建设管理工作。11.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1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13.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14.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考核督查科)、规划建设科、法治科(安全科)、行政审批科6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4,927.93万元,支出总计14,927.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7.93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项目资金、职工调资资金、做实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补贴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4,91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04.18万元,增长81.7%,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黔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与改造工程、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等项目资金、乡镇垃圾清运费、职工调资资金及退休人员补贴等导致本年收入增幅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11.00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6.93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4,927.9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312.95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黔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与改造工程、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乡镇垃圾清运费等项目支出、职工调资支出及退休人员补贴支出导致本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24.03万元,占2.8%;项目支出14,503.89万元,占97.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财政收回9.49万元,结转资金16.93万元在本年度实现支付,本年度实行财政零余额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27.9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87.93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追加黔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与改造工程、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乡镇垃圾清运费等项目资金、职工调资资金及退休人员补贴等实现支出导致本年收、支增幅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2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3.62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黔江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乡镇垃圾清运费等项目资金导致增幅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8.40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黔江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乡镇垃圾清运费等项目资金、职工调资资金及退休人员补贴等导致本年收入增幅较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9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5.86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乡镇垃圾清运费、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新改建公厕、黔江区无灯区整治及新华大道及武陵水岸附属工程等项目资金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8.91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年财政追加黔江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乡镇垃圾清运费等项目资金、职工调资资金及退休人员补贴所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财政收回9.49万元,结转资金16.93万元在本年度实现支付,本年度实行财政零余额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年招商引资基础经费补助。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70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做实职业年金和缴纳社会保险及退休人员补贴等。
(3)卫生健康支出17.44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导致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51.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09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40万元调剂至各乡镇街道使用,二是财政收回用于阿蓬江流域黔江河(阿蓬江流域黔江河(黔洲桥至乌杨桥至闸桥段)环境综合整治等资金8.09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7,243.84万元,占7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5.66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增加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西互通附属工程项目、黔江区无灯区整治、新改建公厕等项目资金。
(6)农林水支出1,864.76万元,占2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4.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垃圾清运费、黔江区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等资金。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15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对在库市场主体财务信息管理工作的补助。
(8)住房保障支出16.9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承灾体的调查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增资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5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等支出略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水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68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0.56万元,增长25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预算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武陵会客厅夜间经济氛围提升工程、武陵水岸音乐喷泉维修提升工程、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及黔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与改造工程等资金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幅较大。本年支出5,68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7.09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预算的黔江区舟白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抢险工程、武陵会客厅夜间经济氛围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实现支出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4万元,增长295.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购置公务车辆1辆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00万元,增长34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购置公务车辆1辆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3.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应急保障用车需求。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期间未计划购置车辆,导致年初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相关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1辆公务车辆不能满足日常应急保障需求,本年度新购置公务车辆1辆导致支出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及公务用车其他(含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车辆出行、油卡充值及维修审批等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公务接待费3.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督察检查、兄弟区县交流学习及向上汇报对接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接待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3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11元,车均购置费23.08万元,车均维护费3.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21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城市管理及违法建设治理推进会议的会务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人次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日常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15.19万元、水费2.31万元、邮电费20.97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差旅费11.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5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6.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2.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9.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6%。主要用于采购武陵水岸音乐喷泉维修提升工程及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3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5项,涉及资金15088.8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经建科 |
自评总分 |
99.71 | ||||||||||||
部门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79238368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 |||||||||||
12944.917851 |
19331.108612 |
19274.996712 |
99.71% |
10 |
9.97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黔江区城市管理工作名列全市同组考核前三名;城市道路等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城市照明亮灯率达98%以上。;执行行业管理要求;国家卫生区得到有效巩固;城市垃圾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8%以上;城区园林绿地达到一级管理标准。严格执法,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安全运行,不出现安全事故。;数字化、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科学合理编制系统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
黔江区城市管理工作名列全市同组考核第二名;城市道路等设施完好率达96%,城市照明亮灯率达98%。;执行行业管理要求;国家卫生区得到有效巩固;城市垃圾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8%;城区园林绿地达到一级管标准。严格执法,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安全运行,不出现安全事故。;数字化、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科学合理编制系统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
黔江区城市管理工作名列全市同组考核第二名;城市道路等设施完好率达96%,城市照明亮灯率达98%。;执行行业管理要求;国家卫生区得到有效巩固;城市垃圾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8%;城区园林绿地达到一级管理标准。严格执法,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安全运行,不出现安全事故。;数字化、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科学合理编制系统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值 |
调整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未完成 原因 | ||||||||
黔城亮灯率及生活垃圾治理率及城区干净整洁率等 |
% |
≥ |
98 |
98 |
98 |
20 |
20 |
|
| ||||||||
2022年 |
月 |
= |
12 |
12 |
12 |
10 |
10 |
|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99.71 |
10 |
9.71 |
|
| ||||||||
确保黔城全年空气优良天数 |
天 |
≥ |
350 |
350 |
350 |
20 |
20 |
|
| ||||||||
确保城区及乡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 |
≥ |
98 |
98 |
98 |
10 |
10 |
|
| ||||||||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5 |
5 |
|
| ||||||||
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应编尽编 |
|
定性 |
优 |
优 |
全部完成 |
5 |
5 |
|
| ||||||||
市民满意度 |
% |
≥ |
95 |
95 |
98 |
10 |
10 |
|
| ||||||||
说明 |
区财政局设置的共性指标权重为30分,部门设置的个性指标权重为70分;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偏多(30%及以上)的需注明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老城区城市保洁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部门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79238368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分) | |||
2020.00 |
1467.0428 |
1467.0428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实现老城区城市保洁人员工资福利按时发放,城市干净度再度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市同组考核前三名 |
实现老城区城市保洁人员工资福利按时发放,城市干净度再度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市同组考核前三名 |
实现老城区城市保洁人员工资福利按时发放,城市干净度再度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市同组考核前三名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 指标值 |
调整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 核心指标 |
未完成的原因 | |
保洁面积 |
平方米 |
= |
1260000 |
1260000 |
1262005 |
30 |
30 |
|
| |
每年作业成本 |
元/平方米 |
= |
25.69 |
25.69 |
25.69 |
30 |
30 |
|
| |
黔城全年空气优良天数 |
天 |
≥ |
350 |
350 |
350 |
10 |
10 |
|
| |
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同组 |
名 |
≥ |
3 |
3 |
3 |
10 |
10 |
|
| |
市民满意度 |
% |
≥ |
95 |
95 |
95 |
10 |
10 |
|
| |
说明 |
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偏多(30%及以上)的需注明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