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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59260457J/2023-00104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08-30
  • 发布日期 2023-08-3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的值班值守工作;

2.负责受理来自市级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区长公开电话(信箱)、新闻媒体等提供的涉及我区城市管理方面的信息;

3.负责对本区域内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立案,及时批转相关部门办理;

4.负责对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实施业务管理;

5.监督和综合考核评价辖区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城市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系统的更新与维护、安全运行工作;

7.负责受理批转的立案信息,及时向有关单位派遣任务,向局领导报告问题处理结果;

8.承担区委、区政府、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为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设办公室、协调监督科、安全维护科3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13.07万元,支出总计313.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3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开支,预算减少,本单位厉行节约进行单位运转。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1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3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开支,预算减少,主要为项目经费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0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13.0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8.23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开支,预算减少,本单位厉行节约进行单位运转,且数字平台租赁费重新签订合同,费用比往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3.42万元,占36.2%;项目支出199.65万元,占63.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3.0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23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开支,预算减少,本单位厉行节约进行单位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3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开支,预算减少,本单位厉行节约进行单位运转。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42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化粪池监控系统维护及数字城管平台租赁项目支出,年初未预算,由城管局机关追加指标调剂。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3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开支,预算减少,本单位厉行节约进行单位运转。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42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化粪池监控系统维护及数字城管平台租赁项目支出,年初未预算,由城管局机关追加指标调剂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25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人员增减变动,年初预算准确。

(2)卫生健康支出5.89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人员增减变动,年初预算准确。

(3)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功能科目选择错误,中途进行指标调剂,功能科目调整正确后使用。

(4)城乡社区支出290.30万元,占9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55万元,增长62.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不足,化粪池监控系统维护及数字城管平台租赁项目支出,年初未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5.62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人员增减变动,年初预算准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7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社会保险缴费增加、补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等。公用经费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及邮电费减少,严格把控三公经费的开支,缩减公用经费开支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三公”经费,本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未进行“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当年未安排出国(境)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不该接待的坚决不接待,本单位本年没有开展接待,无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开展会议,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40.4%,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新进职工,进行了岗前培训,今年无新进人员,只是进行常规必要的培训,所以比上年培训费下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5%。主要用于采购城管通平台服务,劳务派遣人员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及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99.6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财政归口科室

经建科

自评总分

99.71

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79238368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129449178.51

193311086.12

192749967.12

99.71%

10

9.97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黔江区城市管理工作名列全市同组考核前三名;城市道路等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城市照明亮灯率达98%以上。;执行行业管理要求;国家卫生区得到有效巩固;城市垃圾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治理率达98%以上;城区园林绿地达到一级管标准。严格执法,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安全运行,不出现安全事故;数字化、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科学合理编制系统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黔江区城市管理工作名列全市同组考核第二名;城市道路等设施完好率达96%,城市照明亮灯率达98%。;执行行业管理要求;国家卫生区得到有效巩固;城市垃圾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治理率达98%;城区园林绿地达到一级管标准。严格执法,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安全运行,不出现安全事故;数字化、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科学合理编制系统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黔江区城市管理工作名列全市同组考核第二名;城市道路等设施完好率达96%,城市照明亮灯率达98%。;执行行业管理要求;国家卫生区得到有效巩固;城市垃圾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治理率达98%;城区园林绿地达到一级管标准。严格执法,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安全运行,不出现安全事故;数字化、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科学合理编制系统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未完成原因

黔城亮灯率及生活垃圾治理率及城区干净整洁率等

%

98

98

98

20

20

2022年

=

12

12

12

10

10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100

100

99.71

10

9.71

确保黔城全年空气优良天数

350

350

350

20

20

确保城区及乡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98

98

98

10

10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

100

100

100

10

10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

100

100

100

5

5

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应编尽编

定性

全部完成

5

5

市民满意度

%

95

95

98

10

10

说明

区财政局设置的共性指标权重为30分,部门设置的个性指标权重为70分;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偏多(30%及以上)的需注明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数字城管专项经费(2022)

自评总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部门联系人

罗毅

联系电话

1890827233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分)

90

199.65

199.65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年办理业务量18000件以上,按时派遣率达95%,结案率达85%

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年办理业务量18000件以上,按时派遣率达95%,结案率达85%

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年办理业务量18382件,按时派遣率达95%,结案率达98.3%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

核心指标

未完成的原因

劳务派遣人员

=

22

25

25

20

20

月办理业务量

案件数

1500

1532

1532

10

10

结案率

%

85

98.3

98.3

20

20

按时派遣率

%

95

95

95

10

10

问题整改落实率

%

85

98.3

98.3

20

20

投诉电话处置率

%

90

100

100

10

10

说明

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偏多(30%及以上)的需注明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基本完成年度绩效目标,整体自评结果为良。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竞芳,联系电话:133889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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