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林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近日,黔江区林业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前往白土乡开展林权流转、林地经营权确权登记政策宣讲会,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适应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规范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等相关工作。
会上,重点解读了《重庆市林地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原依法颁发的林权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期限为5年以上的,流转双方当事人可申请林地经营权登记;同一经营主体流转同一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两户及两户以上已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若承包农户自愿联户承包并流转的,登记机构可依申请为联户承包农户办理共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登记。
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白土乡等与会人员围绕林地承包、流转合同签订,以及林权确权等工作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通力合作,依法依规解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疑难问题,扎实推进林权确权登记工作,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李晓娟 李兴伟 殷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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