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强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暨开展2024年中小学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塘府发〔2024〕44号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强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暨
开展2024年中小学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塘镇辖区段溪河和嘉禾流经胜利、中塘、迎新、兴泉,双石村堰塘、蓄水池等交叉分布。近期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减少溺水事故发生,现就加强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暨开展2024年中小学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持续巩固以往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加强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组长由镇长邢祖军担任,副组长政法委员周国庆、宣统委员王先奎担任,平安办、应急办、民政社事办、农服中心、文化服务中心、中心小学校负责人和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溺办”)设在平安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平安办主任担任。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
1.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居)、应急办、农服中心、中心校对学校附近的河流、水库、山坪塘等重点水域和学生上放学必经路段水域进行1次全面排查,摸清水域安全隐患底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水域,尤其是人为形成的深水区域和情况不明的河流水塘点、沟渠、山坪塘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迅速完成整治。
2.完善防溺水设施设备。应急办在危险水域、重点涉水区域设置永久性警示标识,购置救生圈等必要的救护装备,放置应急救援竹竿、绳索等,并根据实际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有条件的区域可接入现场视频监控。同时定期检查安全警示牌,及时修补、更换破损、模糊的警示标志,确保警示到位。
3.强化网格化日常管理。各村(居)要落实网格责任,网格员要专人分段负责对辖区内河流水塘、山坪塘特别是发生了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地段开展巡逻巡查和教育劝导;对留守儿童、孤儿等监护缺失的青少年开展排查,并建立有关数据台账。聘请危险水域旁边的村民担任安全信息员,及时发现并劝阻少年儿童下河下塘戏水。建立日常巡逻队,在重点时段(尤其暑假期间)和重点水域加强巡查。
4.加强经常化宣传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村村通广播(大喇叭)、宣传条幅、村社公示栏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七不”“三要”等防溺水安全常识。各村(居)要通过微信及时转发案例警示、安全预警、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提醒监护人和少年儿童注意防溺水安全。中心校认真落实“五个一”宣传教育:召开1次专题家长会,提醒家长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离校后的安全监护;周五放假前,组织观看1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片;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1次预防溺水安全提醒;给每位学生印发1封防溺水倡议书,经学生和家长签字后反馈学校存档备查;暑假期间,学校要安排班主任每周与学生家长联系1次,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提醒家长注意加强安全监管。
5.加强教育惩戒力度。凡发现学生私自到断溪河、嘉禾和山坪塘等水域游泳、戏水的,学校除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取消该生全年评优评先资格;是学生干部的,撤销其职务;对邀约组织同学结伴私自下河游泳的,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外,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理。
6.形成联动工作格局。各村(居)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发现险情,迅速消除,真正形成联防联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完善青少年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溺亡事件发生后,要及时上报,迅速查明原因,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二)开展2024年中小学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主题:珍爱生命 远离溺水
活动时间:2024年5月至9月
活动安排:
1.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中心校要结合季节特点,不定期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利用教学楼、图书馆、操场、游泳池等重点部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在宣传橱窗开设防溺水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利用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宣传氛围,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强化防溺水家庭监管责任。学校及时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通过《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信》、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监护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告知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建立面向家长的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向家长推送安全提示提醒。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原因,严格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戏水或游泳。
3.促进形成教育合力。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充分利用“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妇女之家”、“流动少年宫”、“乡村少年宫”、“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少年儿童关爱活动,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等,避免假期发生不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级各部门、中心小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统筹协调。要把防溺水工作纳入当前的重点工作,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措施。
(二)加强督导检查。把防溺水工作纳入村(居)和部门考核,防溺办要定期不定期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肃责任追究。把防溺水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强化问责追责,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村(居)书记必须书面检讨;有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