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林业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区林业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426Q/2022-00029
  • 主题分类 林业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2-08-29
  • 发布日期 2022-08-2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林业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主要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市级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生态保护修复科(重庆市黔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法治科)、计划财务科(内审科)、林业产业发展科、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7个,主要包括:重庆市黔江区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重庆市黔江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重庆市黔江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重庆市黔江区林业科技站、重庆市黔江区国有林场、重庆市黔江区蚕业管理总站、重庆市黔江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2,150.52万元,支出总计22,150.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4.62万元、下降13.4%,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169.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2265.62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80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24.54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82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07.76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342.7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63.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7.85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97.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80.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增加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2.95万元,占21.6%;项目支出8,600.35万元,占78.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18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2.49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林业天然林保护项目结转443.64万元,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结转10463.02万元,国土绿化、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项目结转236.98万元,野生动物处置项目结转3.69万元,林区防火公路建设项目结转43.5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150.5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34.62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169.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2265.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24.54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97.7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减少252.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578.5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3152.0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03.38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99.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减少4287.91万元,商业服务支出减少39万元,森林资源培育等林业项目支出减少1976.1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342.7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3.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7.85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5.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229.52万元,农林水减少144.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减少217.2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47.8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减少2722.97万元,商业服务支出减少39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392.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6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0.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1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18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2.49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结转10463.02万元,国土绿化、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项目结转236.98万元,野生动物处置项目结转3.69万元,林区防火公路建设项目结转43.57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4.79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62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及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128.89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3)节能环保支出4,115.44万元,占3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2.97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直补资金兑现程序复杂,支出进度缓慢。

(4)农林水支出5,527.88万元,占5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2.26万元,下降6.63%,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管护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66.93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93万元,增长%,主要是用于国有林场林区防火公路硬化项目。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00万元,占0.4%,主要是用于支持茧丝绸企业发展项目补助。

(7)住房保障支出90.37万元,占0.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50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后、基本工资、绩效调资,补缴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238.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7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接待费、车辆运行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蚕茧收益保险。本年支出5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蚕茧收益保险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公务接待费17.1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一定程度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19批次1,9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4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12.9%,主要是蚕桑现场会议开支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万元,下降6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控制不必要的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7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及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8.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6.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防火物资、肥料、苗木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12199.5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国土绿化提行动

项目编码


自评总分(分)

100

主管

部门

黔江区林业局

财政

处室

农业科

项目

联系人

张玉娟

联系电话

18166539763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964


964

100

10

100

其中:

市级支出

964


964

100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营造林任务10.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3万亩,疏林地及我成林地培育2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1万亩、森林抚育3.1万亩、幼林抚育2.4万亩。

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营造林任务10.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3万亩,疏林地及我成林地培育2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1万亩、森林抚育3.1万亩、幼林抚育2.4万亩。

完成营造林12.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3万亩,疏林地及未成林地2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1万亩,特色经济林新造或改造2.2万亩,森林抚育3.1万亩,幼林抚育2.4万亩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绩效指标

森林抚育面积

=

31000


31000

20

30



质量指标合格率

%

90


100

20

20



补助标准

元/亩

=

180


180

20

20



提供务工人数

450


460

20

10



群众满意度

%

85


90

15

1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自评情况来看,预算项目基本达到年初绩效目标设定。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没有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343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