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税务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黔江供电分公司、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1〕164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附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1〕1646号)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