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评残办证 减少群众往返跑
近年来,黔江区残联在服务残疾人工作中,探索创新出“一站式”集中和上门评残服务,实行“一件事一次办”,从中简化了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间、取消了之前乡镇(街道)审核和公示环节,减少申请人在残疾人证办理过程中因多次跑、往返跑产生的交通费用,让残疾人证办理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据悉,从今年3月1日开始,黔江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办理窗口)迁入黔江中心医院门诊一楼大厅联合办公,每周工作日星期三、四两天集中进行评残、办证。残疾人办证申请不再到乡镇(街道)领取《残疾评定表》和审核签字,不再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公示。由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到黔江中心医院门诊一楼大厅残疾人证办理窗口,领取填写《残疾评定表》《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承诺书,再到残疾评定机构相关科室进行残疾评定。申请人将《残疾评定表》等资料交到残疾人证办理窗口,当天完成录入、审核、制卡、发证,办证时间由之前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
残疾人证办理时,申请人需准备3张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居住在黔江的区外户籍人员,应提供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对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群体,由区残联按照50元/人标准,统一向残疾评定机构支付费用。涉及照相、资料复印,申请人统一到黔江中心医院门诊部正对面“张家相馆”,所产生的费用由区残联按照20元/人的标准支付给相馆。
凡评定为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类别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属于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人员、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在各类残疾评定,产生的检验、检查费未超过100元的按实际支出给予补助,超过100元的按100元给予补助。
涉及精神类残疾评定,务必到黔江中心医院精神医学科,地点在黔江区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园内对面大楼。
针对黔江户籍长期居住在区外的人员,可在居住地残联通过“跨省通办”办理残疾人证,不需再返回黔江办理。
对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疑似符合重度肢体残疾人员,由乡镇(街道)调查摸底统计上报区残联,达到一定数量的由区残联组织开展上门评残服务。(记者 李诗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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